第六條

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轄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,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發表主題
這個版面還沒有主題或文章。

誰在線上
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

版面權限

可以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
可以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
可以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